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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灰色字為門診暫缺品項
  • 藥品狀態
    使用中
  • 院內碼
    RORIZAT
  • 英文名稱
    Rizatan tablet 5mg“Union”
  • 中文名稱
    “聯邦”羅莎疼錠 5 毫克
  • 成分名
    RIZATRIPTAN BENZOATE 7.265MG
  • 適應症
    成人及6至17歲兒童有先兆或無先兆偏頭痛發作之急性緩解。
  • 常見副作用
    全身性:胸痛、腹痛。心血管系統:心悸、心搏過速。消化糸統:噁心、嘔吐、口乾、腹瀉、消化不良、口渴。肌肉骨骼系統:頸部疼痛、僵硬、局部性壓迫感、局部性緊繃、肌肉無力。神經系統:頭痛、感覺異常、精神敏銳性降低、失眠、感覺遲鈍、震顫、無法站立、緊張、暈眩、無方向感。呼吸系統:咽部不舒服、呼吸困難。皮膚:潮紅、搔癢、流汗。特別感官系統:視力模糊。泌尿生殖系統:發熱。暈厥和高血壓很少發生(≦0.1%之病患)。
  • 禁忌(症)
    本品禁止使用於下列病患:● 對 Rizatriptan 或製劑中任一成分過敏者。● 同時使用單胺氧化酵素(MAO)抑制劑,或在單胺氧化酵素抑制劑停藥後兩星期內使用(見藥物交互作用)。根據此類藥品的藥理作用機轉,Rizatriptan 亦不可使用於具有下列症狀之病患:● 未受控制的高血壓● 已確立的冠狀動脈疾病,包括缺血性心臟疾病(心絞痛、有心肌梗塞病史或無病徵之缺血性疾病)、缺血性心臟疾病的症狀及徵候或 Prinzmetal氏狹心症。
  • 注意事項與警語
    Rizatriptan 不可使用在患有基底性或偏癱性偏頭痛的患者。本品不可用於治療非典型的頭痛,亦即這些頭痛可能是由於相當嚴重的病症(如中風、動脈瘤破裂)所引起,腦血管的收縮將使情況更惡化。
  • 藥品交互作用
    1. Rizatriptan 禁止使用於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酵素抑制劑的病患。2. triptans 類藥物併用選擇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SSRI),或血清素正腎上腺素再吸收抑制劑(SNRI)時,曾經有通報發生血清素症候群之案例。3. 同時使用 propranolol 會使 Rizatriptan之血中濃度升高,極有可能是由於兩種藥物之首度代謝交互作用所引起的,因為 MAO-A 參 與Rizatriptan 及 propranolol 兩種藥物的代謝。對於正服用 propranolol 的病人,應使用 Rizatriptan 5 毫克的劑量。未發現 Rizatriptan 與乙型阻斷劑 nadolol 或 metoprolol 之間有藥物動力學方面的交互作用,根據體外研究資料可預期與 timolol或 atenolol 亦無藥動方面的交互作用。
  • 給藥規定
  • 懷孕分級
    C 動物試驗顯示對胎兒有不良反應,但沒有針對孕婦做對照組研究;或是尚未對動物及人體做過試驗。此類藥品只有在對胎兒潛在利益大於潛在風險的前提下才能用於孕婦。
  • 生育風險建議
  • 懷孕期安全性
    Rizatriptan 僅在有明確必要時,才可用於孕婦。
  • 授乳期安全性
    Rizatriptan 會分泌至大鼠的乳汁中:但沒有關於人類的資料。
  • 藥品使用規範
  • 藥品保存方式
  • 用藥需知
    對於正使用Propranolol 病患必須使用 Rizatriptan 5 毫克的劑量。
  • 藥品外觀
  • 劑型
  • 藥品刻痕
  • 藥品形狀
  • 藥品顏色
  • 劑量及用法
    <成人> 成人的建議起始劑量為5毫克或10毫克。臨床經驗顯示此劑量能提供適當的臨床效果。投藥30分鐘後,症狀即可改善 (如:頭痛降低至輕微的程度或消失)。追加劑量:需至少間隔2小時再追加劑量:24小時內不宜超過30毫克。 ● 24小時內頭痛再復發的情況:在原先症狀減輕後。如再復發頭痛時,可再追加劑量。但應遵守上述之劑量範圍。 ● 無反應時:當起始劑量無效時,對此類病人追加第二劑量之治療效果則尚未經臨床試驗確立。 臨床研究顯示。如果曾以Rizatriptan治療某次偏頭痛發作而無效的病患,下次偏頭痛再發作時。仍有可能對Rizatriptan有反應。 雖然5毫克的劑量比10毫克效果小,然5毫克的劑量適合使用於某些病患。例如正服用propranolol的病患。Propranolol的病患:對於正使用Propranolol病患必須使用Rizatriptan 5毫克的劑量。24小時間隔內最多使用3次此劑量(見藥物交互作用)。 <6至17歲兒童> 6至17歲兒童的建議用量乃依據體重調整劑量。小於40公斤之兒童的建議劑量為5毫克。大於或等於40公斤之兒童的建議劑量為10毫克。6到17歲兒童在24小時內給予超過一次劑量的有效性與安全性並未確立。 對於正在使用propranolol的大於或等於40公斤兒童,建議使用單一劑量5毫克(即24小時內的最大劑量為5毫克)。小於40公斤之兒童若正在使用propranolol,則不能使用本藥品。
  • 劑量調整
    <成人>● 24 小時內頭痛再復發的情況:在原先症狀減輕後,如再復發頭痛時,可再追加劑量,需至少間隔 2 小時再追加劑量,24 小時內不宜超過 30 毫克。● 無反應時:當起始劑量無效時,對此類病人追加第二劑量之治療效果則尚未經臨床試驗確立。<6 至 17 歲兒童>對於正在使用propranolol 的大於或等於 40 公斤兒童,建議使用單一劑量 5 毫克(即 24 小時內的最大劑量為 5 毫克)。小於 40 公斤之兒童若正在使用propranolol,則不能使用本藥品。
  • 最大劑量
  • 注射劑配製時溶液限制
  • 品牌
    保瑞
  • 製造商/貿易商
    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許可證號
    衛署藥製字第052537號藥品仿單查詢平台
  • 健保代碼
  • 健保給付規定
  • ATC碼
    N02CC04
  • ATC藥理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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