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VASTIN INJECTION | 癌思停 注射劑 | RIAVASTB | BEVACIZUMAB 25MG | 1.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 (mCRC):
Avastin (bevacizumab) 與含有5-fluorouracil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Avastin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fluoropyrimidine為基礎的化學療法無效且未曾接受過Avastin治療的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治療。
Avastin (bevacizumab) 與含有fluoropyrimidine-irinotecan-或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做為第一線已接受過以Avastin併用化療後惡化之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二線治療。
2. 轉移性乳癌 (mBC):
Avastin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 (-) 轉移性乳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3. 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
Avastin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 (Glioblastoma multiforme) 復發之成人病人。
4. 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NSCLC):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作為無法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Avastin併用erlotinib,可作為無法手術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且帶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EGFR) 活化性突變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5. 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 (Epithelial Ovarian, Fallopian Tube or Primary Peritoneal Cancer):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Avastin,可以做為第三期或第四期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接受初次手術切除後之治療。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gemcitabine合併使用,可以做為曾接受過第一線含鉑類藥物 (platinum-based) 化學治療間隔至少6個月再復發(即,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 (VEGF) 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 (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 治療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Avastin治療,可以做為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
Avastin併用paclitaxel、topotecan或pegylated liposomal doxorubicin可以做為接受過含鉑類藥物 (platinum-based) 化療治療後6個月內再復發(即,對含鉑藥物具抗藥性)、之前接受不超過2種化療療程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 (VEGF) 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 (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 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
6. 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 (Persistent, Recurrent, or Metastatic Cervical Cancer):
Avastin與paclitaxel及cisplatin合併使用可用於治療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Avastin與paclitaxel及topotecan合併使用可用於無法接受含鉑類藥物治療 (platinum therapy) 病人之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子宮頸癌。 | L01FG01 | |
 | AVASTIN INJECTION | 癌思停 注射劑 | RIAVASI | BEVACIZUMAB 25MG | 1.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 (mCRC):
Avastin (bevacizumab) 與含有5-fluorouracil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Avastin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fluoropyrimidine為基礎的化學療法無效且未曾接受過Avastin治療的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治療。
Avastin (bevacizumab) 與含有fluoropyrimidine-irinotecan-或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做為第一線已接受過以Avastin併用化療後惡化之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二線治療。
2. 轉移性乳癌 (mBC):
Avastin與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做為HER2 (-) 轉移性乳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3. 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
Avastin單獨使用可用於治療曾接受標準放射線治療且含temozolomide在內之化學藥物治療失敗之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 (Glioblastoma multiforme) 復發之成人病人。
4. 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NSCLC):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可以作為無法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Avastin併用erlotinib,可作為無法手術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且帶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EGFR) 活化性突變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5. 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 (Epithelial Ovarian, Fallopian Tube or Primary Peritoneal Cancer):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Avastin,可以做為第三期或第四期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接受初次手術切除後之治療。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gemcitabine合併使用,可以做為曾接受過第一線含鉑類藥物 (platinum-based) 化學治療間隔至少6個月再復發(即,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 (VEGF) 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 (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 治療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
Avastin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合併使用,接著單獨使用Avastin治療,可以做為對含鉑藥物具感受性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
Avastin併用paclitaxel、topotecan或pegylated liposomal doxorubicin可以做為接受過含鉑類藥物 (platinum-based) 化療治療後6個月內再復發(即,對含鉑藥物具抗藥性)、之前接受不超過2種化療療程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或其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 (VEGF) 抑制劑或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接受器之標靶藥物 (VEGF receptor-targeted agents) 之復發性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病人的治療。
6. 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 (Persistent, Recurrent, or Metastatic Cervical Cancer):
Avastin與paclitaxel及cisplatin合併使用可用於治療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之子宮頸癌。Avastin與paclitaxel及topotecan合併使用可用於無法接受含鉑類藥物治療 (platinum therapy) 病人之持續性、復發性或轉移性子宮頸癌。 | L01FG01 | ROCHE |
 | ENHERTU 100 mg powder for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 優赫得凍晶注射劑100毫克 | RIENHER | trastuzumab deruxtecan 107MG | 一、 轉移性乳癌(BC)
1. HER2陽性:單獨使用於具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HER2陽性乳癌(IHC 3+或ISH陽性),且曾於以下狀況接受過抗HER2療程的成人病人:
(1) 轉移性癌症治療;或
(2) 術前或術後輔助治療,且於治療期間或完成治療後6個月內癌症復發。
2. HER2弱陽性(HER2-Low)和HER2微陽性(HER2-Ultralow):
(1) 單獨使用於具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荷爾蒙受體(HR)陽性、HER2弱陽性(IHC 1+或IHC 2+/ISH-)或HER2微陽性(IHC 0且有細胞膜染色)乳癌,在轉移情況下至少接受過一次荷爾蒙療法且認為不適合接受荷爾蒙療法作為下一線治療的成人病人。
(2) 單獨使用於具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HER2弱陽性(IHC 1+或IHC 2+/ISH-)乳癌,且曾接受過針對轉移性乳癌之化學療法,或在進行輔助化療(adjuvant chemotherapy)期間或完成輔助化療後6個月內癌症復發的成人病人。
二、 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單獨使用於具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成人病人,其腫瘤具有活化型HER2(ERBB2)突變,且先前曾接受過全身性治療。
三、 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胃癌(GC):單獨使用於先前曾接受過trastuzumab療程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HER2陽性(IHC3+ 或IHC 2+/ISH陽性)胃癌或胃食道接合處(GEJ)腺癌成人病人。
四、 其他無法切除或轉移性實體腫瘤(solid tumors):單獨使用於具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HER2陽性(IHC 3+)實體腫瘤,先前曾接受過全身性治療且無其他適當替代治療選項的成人病人。
| L01FD04 | BAXTER ONCOLOGY GMBH |
 | Erbitux 5mg/ml Solution for infusion | 爾必得舒 注射液 5 毫克/毫升 | RIERBIU | CETUXIMAB, CHIMERIC ANTIBODY 5MG | 適用於治療RAS原生型(wild-type)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人
• 與FOLFIRI (Folinic acid/ 5-FU/ Irinotecan)合併使用之第一線治療。
• 與FOLFOX合併使用之第一線治療。
併用encorafenib,⽤於治療帶有BRAF V600E 突變且曾接受過治療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 (CRC) 成人病人。
與放射線療法合併使用,治療局部晚期之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病人。
與內含platinum類之化學療法合併使用,治療復發及/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病人。 | L01FE01 | |
 | Herceptin solution for injection | 賀癌平 皮下注射劑 | RIHERC6 | TRASTUZUMAB 600MG | Herceptin應使用於下列HER2過度表現或HER2基因amplification之早期乳癌、轉移性乳癌患者。
1. 早期乳癌(EBC):(1) 經外科手術、化學療法(術前或術後)之輔助療法。(2) 以doxorubicin與cyclophosphamide治療,再合併paclitaxel或docetaxel之輔助療法。(3) 與docetaxel及carboplatin併用之輔助療法。(4) 術前與化學療法併用和術後之輔助療法使用於治療局部晚期(包括炎症)乳癌或腫瘤(直徑>2厘米)。
2. 轉移性乳癌(MBC):
(1) 單獨使用於曾接受過一次(含)以上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除非患者不適
合使用anthracycline或taxane,否則先前之化學治療應至少包括anthracycline
或taxane。使用於荷爾蒙療法失敗之荷爾蒙受體陽性之患者,除非患者不
適用荷爾蒙療法。
(2) 與paclitaxel或docetaxel併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
(3) 與芳香環酶抑制劑併用於荷爾蒙受體陽性之轉移性乳癌。 | L01FD01 | ROCH |
 | Herzuma Inj. 440mg, Lyophilized powder for injection | 赫珠瑪 凍晶注射劑440毫克 | RIHERZU | Trastuzumab 440MG | (一)使用於下列HER2 過度表現或HER2 基因amplification 之早期乳癌、轉移性乳癌病人。
1. 早期乳癌(EBC)
(1) 經外科手術、化學療法 (術前或術後) 之輔助療法。
(2) 以doxorubicin與cyclophosphamide 治療,再合併paclitaxel 或docetaxel 之輔助療法。
(3) 與 docetaxel及carboplatin 併用之輔助療法。
(4) 術前與化學療法併用和術後之輔助療法使用於治療局部晚期(包括炎症)乳癌或腫瘤(直徑>2 厘米)。
2. 轉移性乳癌(MBC)
(1) 單獨使用於曾接受過一次 (含) 以上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除非病人不適合使用anthracycline或taxane,否則先前之化學治療應至少包括anthracycline或taxane。使用於荷爾蒙療法失敗之荷爾蒙受體陽性之病人,除非病人不適用荷爾蒙療法。
(2) 與paclitaxel或docetaxel併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
(3) 與芳香環酶抑制劑併用於荷爾蒙受體陽性之轉移性乳癌。
(二) 轉移性胃癌 (mGC)
合併capecitabine (或5-fluorouracil) 及 cisplatin 適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HER2過度表現轉移性胃腺癌 (或胃食道接合處腺癌) 的治療。 | L01FD01 | CELLTRION |
 | IMFINZI Injection 50 mg/ml | 抑癌寧注射劑 | RIIMFI5 | Durvalumab 50MG/ML | | L01FF03 | Catalent Indiana |
 | IMJUDO Injection 20mg/ml | 抑佳妥注射劑 | RIIMJUD | Tremelimumab 25MG; Tremelimumab 300MG | | L01FX20 | Astrazeneca Uk Limited |
 | Kadcyla | 賀癌寧凍晶注射劑 | RIKAD10 | Trastuzumab Emtansine 20MG | 乳癌: (1)轉移性乳癌:單獨使用時能夠治療HER2陽性、之前分別接受過 trastuzumab與一種taxane藥物治療或其合併療法的轉移性乳癌病人。 說明:病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前已經接受過轉移性癌症治療或在輔 助療法治療期間或完成治療後6個月內癌症復發。 (2)早期乳癌:單獨使用適用於HER2陽性早期乳癌病人,在接受過以 taxane和trastuzumab為基礎的前導性治療(neoadjuvant therapy)後, 仍有殘留病灶的輔助療法(adjuvant therapy)。 | L01FD01 | F.HOFFMANNLA ROCHE |
 | Keytruda Injection | 吉舒達注射劑 | RIKEYTR | Pembrolizumab 100MG | 1.黑色素細胞瘤: 治療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病人。 作為輔助性療法治療患有第IIB或IIC期黑色素瘤並已進行完全切除的成人與12歲以上兒童病人。 作為輔助性療法治療侵犯至淋巴結並已進行完全切除的黑色素瘤病人。 2.非小細胞肺癌: 單獨使用,用於第一線治療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表現PD-L1 (tumor proportion score (TPS) ≥ 1%) 且不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人。 單獨使用,治療接受含鉑化學治療後疾病惡化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表現PD-L1 (tumor proportion score ≥ 1%) 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病人,病人若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者,則須經EGFR或ALK抑制劑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象。 與pemetrexed及含鉑化學療法併用,做為轉移性,不具有EGFR或ALK腫瘤基因異常之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與carboplatin及paclitaxel或nab-paclitaxel併用,做為轉移性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藥物。與含cisplatin化療藥物併用,做為可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病人(腫瘤大小>4公分,淋巴結分期≤N2)的前導性治療用藥(neoadjuvant therapy),並於手術後繼續單獨使用做為輔助治療用藥(adjuvant therapy)。 單獨使用,用於已完全切除且術後接受含鉑藥物化學治療之非小細胞肺癌(NSCLC)且具高復發風險病人的輔助治療(adjuvant therapy)。 3.惡性胸膜間皮瘤: 與pemetrexed及含鉑化學療法併用,做為無法切除之晚期或轉移性惡性胸膜間皮瘤(MPM, malignant pleural mesothelioma)成人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4.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 治療罹患復發或頑固性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的成人病人。 治療罹患頑固性或先前至少已接受兩線治療仍復發之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的兒童病人。 5.頭頸部鱗狀細胞癌:適用於可切除的局部晚期頭頸部鱗狀細胞癌(HNSCC),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 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 ≥1]之病人的前導性治療(neoadjuvant therapy),並於手術後聯合放射治療,合併或不合併cisplatin,隨後以單一療法作為輔助治療(adjuvant therapy)。與含鉑化學療法及fluorouracil(FU)併用,做為轉移性或無法切除之復發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HNSCC)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單獨使用,治療患有轉移性或無法切除之復發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 ≥1]之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單獨使用,治療在使用含鉑化學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的復發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 ≥1]的病人。 6.泌尿道上皮癌: 與enfortumab vedotin 併用,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的成人病人。 單獨使用,治療接受含鉑化學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象,或於使用含鉑化學療法進行前導性或輔助性治療後12個月內出現疾病惡化現象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病人。 單獨使用,治療不適合接受任何含鉑化學療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病人。 單獨使用,治療有原位癌(CIS),有或沒有乳頭狀腫瘤,且不適合進行或決定不進行膀胱切除術的卡介苗(BCG)無反應性、高危險、非肌肉侵犯性膀胱癌(NMIBC)病人。 7.胃癌: 與fluoropyrimidine及含鉑化學療法併用,做為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性之HER2陰性胃腺癌(adenocarcinoma)或胃食道接合部(gastroesophageal junction,GEJ)腺癌成年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與trastuzumab、fluoropyrimidine及含鉑化學療法併用,做為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 ≥1]之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性之HER2陽性胃腺癌或胃食道接合部(GEJ)腺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8.原發性縱膈腔B細胞淋巴瘤: 治療罹患頑固性或先前至少已接受兩種治療仍復發之原發性縱膈腔B細胞淋巴瘤的成人及兒童病人。 9.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 high; 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性(mismatch repair deficient; dMMR)癌症: 治療患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dMMR)之下列癌症的成人病人。 使用fluoropyrimidine, oxaliplatin及irinotecan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的大腸直腸癌,或於先前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且無任何其他適當之替代治療選擇的實體腫瘤。 10.高微衛星不穩定性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性大腸直腸癌: 做為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高微衛星不穩定性(MSI-H)或錯誤配對修復功能不足(dMMR)大腸直腸癌(CRC)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11.肝細胞癌: 治療先前經sorafenib治療的肝細胞癌 (HCC)病人。 12.膽管癌(Biliary Tract Carcinoma): 與gemcitabine 及cisplatin 併用,治療患有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性之膽管癌(BTC)的病人。 13.子宮頸癌: 與同步化學放射療法併用,治療高復發風險之局部晚期子宮頸癌病人。 與化學療法併用,合併或不合併bevacizumab,治療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CPS>=1)的持續性、復發或轉移性子宮頸癌病人。 單獨使用,治療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 (CPS≥1),且在接受化學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出現疾病惡化現 象的復發或轉移性子宮頸癌病人。 14.腎細胞癌: 與axitinib併用,做為晚期腎細胞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與lenvatinib併用,做為晚期腎細胞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做為中高或高復發風險腎細胞癌成人病人在腎切除術後或腎臟及轉移病灶切除後的輔助治療。 15.子宮內膜癌: 與carboplatin 及paclitaxel 併用,隨後作為單一療法,治療原發性晚期或復發性子宮內膜癌病人。 與lenvatinib併用適用於曾經以任何形式接受過全身性治療後疾病惡化,且不適合根治手術或放射治療之晚期子宮內膜癌病人。 16.食道癌: 與含鉑及fluoropyrimidine之化學療法併用,做為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食道癌或胃食道接合部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藥物。 作為單一療法,治療患有復發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食道鱗狀細胞癌,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10),且先前曾接受一種(含)以上全身性治療,於治療時或治療後發生疾病惡化的病人。 17.三陰性乳癌(Triple Negative Breast Cancer): 與化學療法併用,做為高風險早期三陰性乳癌 (TNBC) 病人的前導性治療用藥,並於手術後繼續單獨使用做為輔助治療用藥。 與化學療法併用,治療局部復發性無法切除或轉移性之三陰性乳癌(TNBC),且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腫瘤有PD-L1表現(綜合陽性分數[CPS]≥10)病人。 18.高腫瘤突變負荷量(Tumor Mutational Burden-High; TMB-H)癌症: 治療患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經確效之試驗檢測出高腫瘤突變負荷量(tumor mutation burden high [TMB-H]) [≥10 mutations / megabase (mut/Mb)]、於先前治療後出現惡化現象且無任何其他適當替代治療選擇之實體腫瘤的成人病人。 | L01FF02 | MSD |
 | Mabthera solution for IV Infusion | 莫須瘤注射劑 | RIMABT5 | Rituximab 10MG | 1.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用於復發或對化學療法有抗性之低惡度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的成人病人。併用CVP化學療法用於未經治療之和緩性(組織型態為濾泡型)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的成人病人。併用CHOP或其他化學療法用於CD20抗原陽性之瀰漫性大型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的成人病人。用於做為濾泡性淋巴瘤成人病人對誘導療法產生反應之後的維持治療用藥。與化學療法併用,用於先前未經治療之晚期CD20抗原陽性之瀰漫性大型B細胞淋巴瘤(DLBCL)、Burkitt氏淋巴瘤(BL) / Burkitt氏白血病(成熟B細胞急性白血病)(BAL)或類Burkitt氏淋巴瘤(BLL)的6個月以上至未滿18歲兒童病人。
2. 類風濕性關節炎:與methotrexate併用,適用於治療曾接受一種(含)以上之腫瘤壞死因子(TNF)抑制療法治療但效果不彰,或無法耐受的活動性類風濕性關節炎成人病人。與methotrexate併用,經X光檢查已證實可減緩關節結構受損的進展。
3. 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適用於與fludarabine及cyclophosphamide併用,做為CD20陽性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CLL)病人的第一線用藥。適用於與化學療法併用,做為復發/頑固性的CD20陽性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人的治療用藥。
4. 成人和兒童病人之肉芽腫性血管炎(Granulomatosis with Polyangiitis, GPA)(Wegener’s 肉芽腫症)及顯微多發性血管炎(Microscopic Polyangiitis, MPA):
與葡萄糖皮質素(glucocorticoids)併用,適用於治療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病人之肉芽腫性血管炎(GPA,亦稱為韋格納肉芽腫症)及顯微多發性血管炎(MPA)。
5. 尋常性天疱瘡(Pemphigus Vulgaris, PV):與葡萄糖皮質素(glucocorticoids)併用,適用於治療中度至重度尋常性天疱瘡(PV)的成人病人。 | L01FA01 | ROCHE |
 | Ogivri 440 mg | 癌吉清凍晶注射劑440毫克 | RIOGIVR | TRASTUZUMAB 440MG | Ogivri應使用於下列HER2過度表現或HER2基因amplification之早期乳癌、轉移性乳癌病人,說明:
1. 早期乳癌(EBC)
(1) 經外科手術、化學療法(術前或術後)之輔助療法。
(2) 以doxorubicin與cyclophosphamide治療,再合併paclitaxel或docetaxel之輔助療法。
(3) 與docetaxel及carboplatin併用之輔助療法。
(4) 術前與化學療法併用和術後之輔助療法使用於治療局部晚期(包括炎症)乳癌或腫瘤(直徑>2厘米)。
2. 轉移性乳癌(MBC)
(1) 單獨使用於曾接受過一次(含)以上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除非病人不適合使用anthracycline或taxane,否則先前之化學治療應至少包括anthracycline或taxane。使用於荷爾蒙療法失敗之荷爾蒙受體陽性之病人,除非病人不適用荷爾蒙療法。
(2) 與paclitaxel或docetaxel併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
(3) 與芳香環酶抑制劑併用於荷爾蒙受體陽性之轉移性乳癌
3. 轉移性胃癌(mGC)
Ogivri合併capecitabine (或5-fluorouracil)及cisplatin適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HER2過度表現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道接合處腺癌)的治療。說明:
(1) HER2過度表現之檢測方法須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用於胃癌之檢驗),請參照相關檢測套組仿單中適應症,確效(validation)及效能(performance)之敘述。另請參照本仿單[臨床研究-轉移性胃癌]之敘述。
(2) 樞紐試驗確認療效僅顯現於有較高HER2蛋白表現(IHC2+/FISH+或IHC3+)之族群。HER2次族群分析結果顯示,HER2蛋白表現較低(IHC 0/FISH+: HR 0.92; IHC1+/FISH+: HR 1.24)的族群的療效總體提升不高,反之,HER2蛋白表現較高(IHC2+/FISH+: HR 0.75; IHC 3+/FISH+: HR 0.58)的族群的療效總體提升較高。 | L01FD01 | BIOCON |
 | Perjeta Vial 420mg | 賀疾妥注射液420毫克 | RIPERJE | Pertuzumab 420MG | | L01FD02 | ROCHE |
 | Phesgo Solution for Subcutaneous Injection 1200/600 mg | 賀雙妥皮下注射劑 1200/600毫克 | RIPHE12 | Pertuzumab 1200MG; Trastuzumab 600MG | 早期乳癌 (EBC)
與化學治療藥物合併使用於:
˙術前輔助療法適用於HER2陽性,局部晚期、發炎性或早期乳癌(腫瘤直徑大於2 cm或淋巴結陽性)之病人,作為早期乳癌完整治療處方之一部分。
˙術後輔助治療適用於HER2陽性且具有高復發風險之早期乳癌病人。
轉移性乳癌(MBC)
與docetaxel併用於治療轉移後未曾以抗HER2或化學療法治療之HER2陽性轉移性乳癌病人。 | L01FY01 | ROCHE |
 | Phesgo Solution for Subcutaneous Injection 600/600 mg | 賀雙妥皮下注射劑 600/600毫克 | RIPHESG | Pertuzumab 600MG; Trastuzumab 600MG | 早期乳癌 (EBC)
與化學治療藥物合併使用於:
˙術前輔助療法適用於HER2陽性,局部晚期、發炎性或早期乳癌(腫瘤直徑大於2 cm或淋巴結陽性)之病人,作為早期乳癌完整治療處方之一部分。
˙術後輔助治療適用於HER2陽性且具有高復發風險之早期乳癌病人。
轉移性乳癌(MBC)
與docetaxel併用於治療轉移後未曾以抗HER2或化學療法治療之HER2陽性轉移性乳癌病人。 | L01FY01 | ROCHE |
 | TRODELVY for Injection | 拓達維注射劑 | RITRODE | sacituzumab govitecan 180MG | 1. 適用於治療先前已接受兩次以上全身性治療無效(其中一次需為治療晚期疾病)之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三陰性乳癌成年病人。
2.適用於治療患有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荷爾蒙受體(HR)陽性、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陰性(IHC 0、IHC 1+或IHC 2+/ISH–)乳癌,過去曾接受至少2次轉移性乳癌全身性治療的成年病人。說明:荷爾蒙受體陽性(HR+)的乳癌病人應曾接受過內分泌治療,除非病人不適合接受內分泌治療。 | L01FX17 | BSP |
 | Truxima | 妥利希瑪 注射劑 | RITRUXM | Rituximab 100MG; Rituximab 500MG | 1.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1)用於復發或對化學療法有抗性之低惡度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2)併用CVP化學療法用於未經治療之和緩性(組織型態為濾泡型)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的病人。
(3)併用CHOP或其他化學療法用於CD20抗原陽性之瀰漫性大型B細胞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4)用於做為濾泡性淋巴瘤病人對誘導療法產生反應之後的維持治療用藥。
2.類風濕性關節炎
(1)與methotrexate併用,適用於治療曾接受一種(含)以上之腫瘤壞死因子(TNF)抑制療法治療但效果不彰,或無法耐受的活動性類風濕性關節炎成人病人。
(2)與methotrexate併用,經X光檢查已證實可減緩關節結構受損的進展。
3.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
(1)適用於與fludarabine及cyclophosphamide併用,做為CD20陽性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CLL)病人的第一線用藥。
(2)適用於與化學療法併用,做為復發/頑固性的CD20陽性慢性淋巴球白血病病人的治療用藥。
4.成人和兒童病人之肉芽腫性血管炎(Granulomatosis with Polyangiitis, GPA)(Wegener’s肉芽腫症)及顯微多發性血管炎(Microscopic Polyangiitis, MPA):與葡萄糖皮質素(glucocorticoids)併用,適用於治療2 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之肉芽腫性血管炎(GPA,亦稱為韋格納肉芽腫症)及顯微多發性血管炎(MPA)。
5.尋常性天疱瘡(Pemphigus Vulgaris, PV):與葡萄糖皮質素(glucocorticoids)併用,適用於治療中度至重度尋常性天疱瘡(PV)的成人病人。 | L01FA01 | CELLT |
 | Vectibix solution for infusion | 維必施 注射劑 | RIVECTI | Panitumumab 20MG | 1. 治療RAS基因正常之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成人病人:
(1) 與FOLFOX或FOLFIRI併用作為第一線療法。
(2) 在接受含有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與Irinotecan之化學療法失敗後,作為單一療法使用。
2. 併用sotorasib適用於治療先前接受過含有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與irinotecan之化學療法的KRAS G12C突變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成人病人。 | L01FE02 | 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 |